2006年9月7日星期四
《資治通鑑卷一》- 司馬光
《資治通鑑卷一》- 司馬光
【周紀一】 起著雍攝提格,盡玄黓困敦,凡三十五年。
威烈王二十三年(戊寅,公元前四零三年)
初命晉大夫魏斯、趙籍、韓虔為諸侯。
臣 光曰:臣聞天子之職莫大於禮,禮莫大於分,分莫大於名。何謂禮?紀綱是也;何謂分?君臣是也;何謂名?公、侯、卿、大夫是也。夫以四海之廣,兆民之眾,受 制於一人,雖有絕倫之力,高世之智,莫敢不奔走而服役者,豈非以禮為之綱紀哉!是故天子統三公,三公率諸侯,諸侯制卿大夫,卿大夫治士庶人。貴以臨賤,賤 以承貴。上之使下,猶心腹之運手足,根本之制支葉;下之事上,猶手足之衛心腹,支葉之庇本根。然後能上下相保而國家治安。故曰:天子之職莫大於禮也。
文 王序《易》,以乾坤為首。孔子系之曰:「天尊地卑,乾坤定矣,卑高以陳,貴賤位矣。」言君臣之位,猶天地之不可易也。《春秋》抑諸侯,尊周室,王人雖微, 序於諸侯之上,以是見聖人於君臣之際,未嘗不惓惓也。非有桀、紂之暴,湯、武之仁,人歸之,天命之,君臣之分,當守節伏死而已矣。是故以微子而代紂,則成 湯配天矣;以季札而君吳,則太伯血食矣。然二子寧亡國而不為者,誠以禮之大節不可亂也。故曰:禮莫大於分也。
夫禮,辨貴 賤,序親疏,裁群物,制庶事。非名不著,非器不形。名以命之,器以別之,然後上下粲然有倫,此禮之大經也。名器既亡,則禮安得獨在哉?昔仲叔於奚有功於 衛,辭邑而請繁纓,孔子以為不如多與之邑。惟器與名,不可以假人,君之所司也。政亡,則國家從之。衛君待孔子而為政,孔子欲先正名,以為名不正則民無所措 手足。夫繁纓,小物也,而孔子惜之;正名,細務也,而孔子先之。誠以名器既亂,則上下無以相有故也。夫事未有不生於微而成於著。聖人之慮遠,故能謹其微而 治之;眾人之識近,故必待其著而後救之。治其微,則用力寡而功多;救其著,則竭力而不能及也。《易》曰:「履霜,堅冰至」,《書》曰:「一日二日萬幾」, 謂此類也。故曰:分莫大於名也。
嗚呼!幽、厲失德,周道日衰,綱紀散壞,下陵上替,諸侯專征,大夫擅政。禮之大體,什喪七八矣。然文、武 之祀猶綿綿相屬者,蓋以周之子孫尚能守其名分故也。何以言之?昔晉文公有大功於王室,請隧於襄王,襄王不許,曰:「王章也。未有代德而有二王,亦叔父之所 惡也。不然,叔父有地而隧,又何請焉!」文公於是乎懼而不敢違。是故以周之地則不大於曹、滕,以周之民則不眾於邾、莒,然曆數百年,宗主天下,雖以晉、 楚、齊、秦之強,不敢加者,何哉?徒以名分尚存故也。至於季氏之於魯,田常之於齊,白公之於楚,智伯之於晉,其勢皆足以逐君而自為,然而卒不敢者,豈其力 不足而心不忍哉?乃畏奸名犯分而天下共誅之也。今晉大夫暴蔑其君,剖分晉國,天子既不能討,又寵秩之,使列於諸侯,是區區之名分復不能守而並棄之也。先王 之禮於斯盡矣。或者以為當是之時,周室微弱,三晉強盛,雖欲勿許,其可得乎?是大不然。夫三晉雖強,苟不顧天下之誅而犯義侵禮,則不請於天子而自立矣。不 請於天子而自立,則為悖逆之臣。天下苟有桓、文之君,必奉禮義而征之。今請於天子而天子許之,是受天子之命而為諸侯也,誰得而討之!故三晉之列於諸侯,非 三晉之壞禮,乃天子自壞之也。
嗚呼!君臣之禮既壞矣,則天下以智力相雄長,遂使聖賢之後為諸侯者,社稷無不泯絕,生民之害糜滅幾盡,豈不哀哉!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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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家以國人圍而灌之,城不侵者三版;沉搻產鼃,民無叛意。智伯行水,魏恆子御,韓康子驂乘。智伯曰:「吾乃今知水可以亡人國也。」恆子肘康子,康子履恆子 之跗,以汾水可以灌安邑,絳水可以灌平陽也。絺疵謂智伯曰:「韓、魏必反矣。」智伯曰:「子何以知之?」絺疵曰:「以人事知之。夫從韓、魏之兵以攻趙,趙 亡,難必及韓、魏矣。今約勝趙而三分其地,城不沒者三版,人馬相食,城降有日,而二子無喜志,有憂色,是非反而何?」明日,智伯以絺疵之言告二子,二子 曰:「此夫讒人欲為趙氏遊說,使主疑於二家而懈於攻趙氏也。不然,夫二家豈不利朝夕分趙氏之田,而欲為危難不可成之事乎!」二子出,絺疵入曰:「主何以臣 之言告二子也?」智伯曰:「子何以知之?」對曰:「臣見其視臣端而趨疾,知臣得其情故也。」智伯不悛。絺庛請使於齊。
東周列國(戰國篇)-死士豫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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